強夯施工質量控制
為了保證強夯地基的施工質量,必須采用兩個指標來控制:控制每個點的低夯擊數和每個點的后2個?!龘舻钠骄怀亮?。只設置一個指標并不能更好地控制強夯的施工質量。如果只控制每點夯量,由于地質不均勻和土壤含水量的影響,在相同的夯量下,強夯后的土壤質量仍然不均勻。對于夯沉量大的夯點,即使低夯量已經滿足,也需要繼續夯,直到每個夯點都滿足后2個?!龘羝骄怀亮吭O計要求。如只是后2~三擊平均夯沉量控制,有時由于強夯中出現的假象,無法達到夯實加固深度的目的。
(1)強夯前,應根據地基土的性質和工程設計要求,選擇有代表性的地段進行試夯,試夯面積不小于400。㎡。
(2)施工前,必須安裝和調試施工機械設備。檢查夯錘的重量和錘底面積,并對場地進行初步平整。分析原地基土取樣的物理性能。

夯擊時,夯擊點中心偏移應小于150mm。
(4)如果地表層較濕或含水量較大,在進行強夯前應鋪設10?!?0厘米厚的碎石或建筑垃圾,然后進行夯擊。
(5)夯完后,應測量夯坑深度、夯點間距、后2?!龘羝骄怀亮?,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夯點施工。
(6)所有主夯點施工完成后,現場對推土機進行現場平整。為了保證夯區整體下沉的準確性,要求施工區域外的土壤不得推入或推出施工區域內的土壤。
(7)滿夯施工時,要求每錘搭接1/3錘徑,確保整個場地強夯牢固。
(8)強夯處理范圍應大于建筑基礎范圍,每側超過基礎外邊緣的寬度應為基礎設計深度的1/2至2/3,不得小于3m。
(9)滿夯后整平場地,濕陷性黃土地基強夯后,經3-4周消散期后,可進行承載力和動力觸探等檢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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